創業輔導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休息,作為例假」,改為1天例假、1天休息日,若勞工同意,僱主可安排在休息日上班,但要加倍發給工資;待修法通過,則刪除爭議許久的7天國定假日。行政院昨晚舉行行政立法協調會報,以立法院本會期下月15日休會前通過為目標,版本即為「1例1休」。